以案说法,依法治校 宜宾江安四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专题讲座
7月5日,宜宾市江安县第四中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专题讲座。本次讲座由江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江安四中法治副校长兰小勤主讲,全体教职工参与。
讲座伊始,兰小勤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展开深入讲解。重点阐释总则核心要义,结合校园实际,着重强调“学校保护”章节内容,详细解读强制报告制度,明确学校及教师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法定责任与义务,要求学校务必建立健全报告机制,确保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时能及时干预、妥善处理。同时,强调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键作用,倡导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的校园保护体系。
随后,兰小勤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进行全面解读,剖析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、成因及危害,结合典型案例,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与干预方法,引导学校和教师增强预防意识,提升预防能力,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。
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讲解环节,兰小勤阐述该法对家庭教育的规范与引导作用,强调家庭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主体责任,希望学校与家庭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,形成家校共育合力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。
针对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兰小勤结合教育实践,详细解读规则适用范围、惩戒措施及实施程序,明确教育惩戒与体罚的界限,指导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,维护教育教学秩序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。
讲座最后,兰小勤对全体教师提出“守法修身、立德树人”要求: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坚决杜绝危险驾驶、醉驾、酒驾、交通肇事、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,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教师形象;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,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与班级管理,创新教育形式,丰富教育内容,强化学生法治教育,增强学生法治意识,引导学生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。
此次讲座,内容丰富、案例详实、讲解生动,既有理论高度,又紧密结合校园实际,为江安四中依法治校、依法施教工作提供专业指导,进一步强化教师法治观念,增强法律意识。校方表示,未来,江安四中将持续深化法治教育工作,不断提升学校法治建设水平,为师生营造安全、和谐、法治的校园环境。(来源:宜宾市江安县第四中学校)